在涉及婚姻解除
纠纷的
诉讼过程中,儿童
监护权的裁决并不能仅仅依据单一因素即配偶的出轨行为来作出判断。法院通常会全面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子女的年龄、父母双方的
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以及子女自身的意愿等等。尤其是当子女仍处于哺乳阶段时,法院往往倾向于将其交由母亲进行抚养。而当子女已经脱离了哺乳期后,法院则会更加重视对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经历、品德行为等方面的深入调查与评估。尽管配偶的出轨行为在道德层面上可能构成过错,但是它并不足以成为决定儿童监护权归属的唯一或绝对标准。然而,如果出轨一方的行为对子女的成长造成了负面影响,如个人品行不良、无法提供稳定的家庭生活环境等情况,那么这无疑将会对其争取儿童监护权产生不利影响。总而言之,在处理儿童监护权问题时,法院始终坚持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为首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