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实践过程中,针对
夫妻财产分割期间未满八岁的子女
抚养事宜,法院主要依照“确保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判。负责事例审理的法官会全面评估各种相关因素,如父母亲双方的抚育能力以及他们所提供的抚养条件,其中涵盖了经济状况、教育经历、生活环境以及道德素养等诸多方面;同时也会关注孩子当前的生活与学习状态和未来发展志向;此外,还需考虑是否存在诸如酗酒、吸烟等不当行为或其他有害习惯等情况。若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当,那么法院往往会优先选择由母亲来承担抚养责任,然而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规则。另一方面,如果某一方存在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或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等对子女身心健康构成威胁的行为,那么他们将很难获得
抚养权。总而言之,所有的裁决都必须以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其健康成长为首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