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的主要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银行帐户进行非法活动;2. 将贵重物品转换成现金或金融票据等流动资金;3. 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手段来转移
非法所得;4. 跨国转移非法资产;5. 以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洗钱团伙转移、调换
犯罪产生的收益;6. 利用商店、餐厅、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协助洗钱团伙转移、调换犯罪产生的收益;7. 通过虚构交易、虚设
债权债务、
虚假担保、
虚报收入等手段,协助将犯罪产生的收益转化为看似合法的财物;8. 通过购买彩票、奖券等方式,协助洗钱团伙将犯罪产生的收益转化为表面上的合法收益;9. 通过参与赌博活动,协助洗钱团伙将犯罪产生的收益转化为赌博收益;10. 协助将犯罪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途径带出境外,如携带、运输或邮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