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驾驶员驾驶车辆造成
人员伤亡并且
逃逸,该行为已构成了严重的交通
肇事罪行,且系属于法定
加重处罚的范畴。根据我中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严格规定,即便是仅涉及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这一条单独的情形,施加的
刑罚也将是3至7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但若同时还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则刑期可能升至3至7年。至于何谓“特别恶劣”之情状,刑法中也有明确的描述,例如因逃逸导致受害者死亡的情况,则将被判处最长达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针对特定事例的定性和
量刑,需要综合考量诸多复杂的因素,比如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是否存在
酒后驾车或
醉酒驾车的
违法行为、以及驾驶员是否积极
赔偿并获得受害者
家属的谅解等等。如果在事故中,驾驶员承担了主要或全部的责任,那么他的逃逸行为无疑会进一步加重他所应承受的
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类事例的量刑,我们始终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以确保法律的公正与公平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