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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款为名义诈骗属于什么诈骗罪

虚假借款的名义实施诈骗活动,常常以“借贷型诈骗”这一诈骗罪类型进行归类。所谓诈骗罪,乃是以非合法占有所图谋为核心目的,利用虚构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法欺骗他人从而获取大量的公共或私人财产。在借贷型诈骗事例中,犯罪者往往会编造虚假的借款用途、夸大自身的还款能力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财务状况等手段,使得受害人对其产生误解并因此而处分自己的财产。这种诈骗行为的根本性质在于其“非法占有目的”。在判断是否构成借贷型诈骗时,需要全面考虑到借款人的借款原因、还款能力以及借款之后的行为举止等多方面因素。若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实其自始至终都不具备还款的意愿与能力,仅仅是借着借款的名义行诈骗之实,那么便有可能构成诈骗罪。一旦罪名得以确立,则将根据诈骗所得金额的大小及其他相关情节来决定相应的刑事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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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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