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法律制度里,所谓的
恶意诉讼,即指以不良意图和不实举证为手段来启动
诉讼程序,这无疑是对司法公正与
当事人权益的挑战。当遭遇这样的情况时,作为被告方,首要任务便是采取积极的方式应诉,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准备
答辩状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以此对抗原告的不实申述。除此之外,更应该深入审视原告的
起诉状是否拥有合法的事实和法律基石,倘若事实并不存在或法律依据不足,那么可以考虑请求法院
驳回起诉。另外,如果通过某些证据能够证明原告是故意采取这种恶意诉讼的行为危及到了被告的正常生活,例如导致了工作中断产生
误工费用、聘请律师所导致的
律师费用等等,那么在此类
诉讼过程中,被告就有权提起反诉,主张对于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要求原告进行相应
赔偿。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在于,假如恶意诉讼情节较为严重,以至于可能构成
犯罪,譬如虚假诉讼罪行,那么被告完全有权力向公安机关进行检举揭发,并依法追诉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总而言之,对于被告来说,如何有效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一问题至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