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帮信罪(诈骗罪的协助犯)的判定,不应将是否“知情”作为唯一衡量依据。实际上,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即便
犯罪嫌疑人事先声称对事实毫不知情,然而当其客观行为方式满足了
帮信犯罪所有必备条件时,依然有可能要面临
刑事追究。例如,如果有个人已知另一方会运用信息网络实施
违法或
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甚至是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
情节严重的话,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帮信罪。然而,倘若有充足的
证据能够明确证实该
行为人的确对整个事件全然无知,并没有参与任何相关的协助行为,或者其所涉及的情节尚未达到严重程度,那么他/她可能不会受到指控。具体的裁决结果需要根据事例中的各类证据以及情节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