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解除之后,
债务的归属以及是否会涉及其他方,全部取决于债务本身的特性与性质。当夫妻双方共有债务时,理应由他们共同承受。然而,假如可以确定该笔债务乃属于配偶中的某一方私人负担,则他/她的同伴有可能免于承担此项责任。在实际事例中,以下几种情形往往可能被判定为私人债务:即配偶中的一方未经另一方知晓或同意的前提下,私自为与其无任何
抚养义务对象提供的资金支持;或者配偶中的一方未经另一方的许可,独立为创业活动筹措资金,且其所得收益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等等。除此之外,夫妻对于
共同债务的承担责任,无论在
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在
离婚之后,都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在离婚过程中,对于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处理,也不会对
债权人向任何一方提出追索权产生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