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强迫交易是属于什么罪名

强迫交易是属于什么罪名

强迫交易罪,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明确界定为:通过涉及使用暴力与威胁等手段强行购买或出售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制他人接受服务且情节严重犯罪行为。具体而言,倘若此类行为情节恶劣,则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需附带一定罚金;若情节极其严重者,将面临至少三年至七年不等审判期,同样需要按时缴纳罚金。具体的法律条款如下所示:(1)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强行购买或出售商品;(2)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3)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招标、拍卖活动;(4)强迫他人转让或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其他资产;(5)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对于单位实施该类犯罪行为的,将对单位进行罚款处理,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上述条款进行相应惩罚。
最新修订:2024-08-0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