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对于涉案人员存在诈骗行径的情况,依法启动
立案侦查程序,通常是基于以下几个关键性的考量标准:首要的一点就是必须有明确的诈骗行为确凿存在,也就是
犯罪嫌疑人蓄意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作为其主要目的,采用
虚假构建事实或故意掩盖真相的手法,从而谋取不法利益。其次,涉案的
诈骗金额需要达到特定的标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一般认为应当至少达到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这个范围之内。再次,相关
证据必须完备,例如书面证据、实
物证据、目击
证人的口供、
受害人的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口述与辩护等等,这些都足以支撑起对
犯罪事实的初步辨识。最后,对于事例的性质、情节以及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也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权衡。只要
报案材料详实、证据充足,并且满足了
立案的基本要求,那么派出所就会依法展开立案侦查工作。然而,最终是否能够判定为诈骗
罪名成立,则需要经过法院的公正审理和裁决才能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