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
自首乃是指在犯案之后能够自主及时地向公安、
司法机关或者其他与之相关联的机构如实地坦白自身所犯下的罪行的行为。在此过程中,倘若
犯罪嫌疑人在前往自首的途中不幸被捕,尽管并未直接抵达司法机关,然而其仍然可以被视作已经表现出了
主动投案的意愿以及相应的行动。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那么便可以被认定为自首。然而,对于这一问题是否真正符合自首的定义,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由司法机关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评估,以做出最终的判断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