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洗钱罪的介绍人,又称为“中间人”,通常专指那些明明清楚地了解到是来源于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金融诈骗犯罪等
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却依然协助这些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的人员。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任何涉及洗钱罪的中间人都将面临严厉的
法律制裁,一般情况下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若
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要承担罚金的
处罚。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只有当中间人在明知的前提下实施了相关的
犯罪行为,才能构成洗钱罪。换句话说,如果中间人对其所介绍的行为并不知情,那么就不能认定为犯罪。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中间人的
定罪量刑,将会依据他们在洗钱犯罪中所扮演的具体角色、参与程度以及所得数额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