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限制人身自由之惩罚措施的具体规定如下:若有人实施
非法拘禁、
非法闯入他人宅邸或强行搜查他人身体等行为,应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
拘留以及五百元到一千元的罚款;如情节轻微者,则可被处以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以及二百元到五百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
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
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