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违反
治安管理或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
法规的极端情况时,或是社会治安秩序遭受严重破坏甚至直接威胁到
公共安全之时,警务人员有权"登门造访",行使相关职权进行
逮捕。众所周知,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于那些违反治安管理或是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和团体,均有权力采取相应的
行政强制措施或实行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七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
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