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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中被告还需要缴纳财产保全费用吗

关于财产保全事宜,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那就是并非所有情况下,法院都会收取相应的费用。具体来说,
首先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取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当当事人提出保全请求时,应当按照所实际冻结或扣押的财产价值金额来计算并缴纳相应的财产保全费用
其次,若在特殊情况之下,人民法院有权自行裁定决定实施保全措施,在此种情形下,便无需由当事人承担任何保全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最新修订: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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