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3月1日起,中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生效实施。
根据该修正案的相关条款规定,对于年龄介于12岁至14岁之间的
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严重
暴力犯罪行为,如果符合“特定情形、特别程序”的条件,他们也将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
同时,修正案明确了父母或其他
监护人对子女的教养责任,并在需要的时候提出要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从目前我国的刑
法规定可以得知,
刑事责任年龄通常被分为四个层次:
首先,已满16周岁的人
犯罪,应负相应刑事责任,处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其次,已经年满14周岁但是尚未达到16周岁的人群,若触犯刑法中所规定的八类罪行,那么他们将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标志着他们进入到了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再次,已满12周岁却未超过14周岁的孩子们,如果涉及到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等重罪,且导致他
人死亡或者以异常残酷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情节极其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提
起诉讼的情况下,他们需要担负刑事责任,这是相对于之前阶段的暴力犯罪而言属于相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或者被称为恶意补足年龄阶段)。
最后,年龄不满12周岁的人群不论其实施何种有可能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都不应对之承担刑事责任,即他们处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