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判刑后在看守所多久才去监狱

判刑后在看守所多久才去监狱

罪犯在经历了刑事审判且判决结果尘埃落定之后,通常会在法律限定的上诉期限或法定抗诉期限届满后的第十日开始前往监狱服刑。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当罪犯被交付执行其应有的刑罚时,承担执行职责的人民法院有责任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十日内,送达相关公安部门、监狱或其他执法机构所需的司法文书。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等类型的犯罪分子,对其实施羁押监管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接到执行通知书和判决书之日起算,在一个月之内将该名罪犯移交给负责执行刑罚的监狱。若在此之前,该罪犯的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那么这一阶段则会由看守所等场所代行执行任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最新修订:2024-08-0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