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医院实施欺骗行为导致的
消费纠纷时,
消费者首先应前往医院所属的医务科室进行投诉反映问题。若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患者可进一步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局提起
申诉投诉。
此外,消费者亦有权直接选择前往
医疗机构行政部门投诉相关情况。在此过程中,消费者务必注意搜集医院存在
欺诈行为的
证据,以便为日后可能的法律维权行动提供充分支持。唯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切实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