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易中买方未支付货款是否构成
欺诈行为,需视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所谓欺诈行为是指,存在着
非法占有所图的动机和愿望,通过采取编造
虚假事实或隐匿真实真相的手段,从而获取了
数额较大的
公共财产及
私人财产。若买方并无非法占有所图的意愿而未能支付货款,则不应该被认定为欺诈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