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涉及房屋
拆迁方面的问题时,即便屋主尚未获取
房产证,亦可顺利获得相应补偿措施。针对并无本房所有权证书,然而却能充分证明该房屋为合法所有者的情况下,经过由所在地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慎核实与认证后,法律将对此类房
产权属予以公正保障。当被拆迁方感到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拆迁方不当行为侵害之时,有权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或径直采取
行政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八条
对于未取得房产证但能够证明该房屋是合法拥有的,由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后,依法补偿;
对于手续不全或者无产权产籍的房屋,应当经有关部门进行合法性认定后,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处理;
对于存在产权或者
使用权(承租权)争议的,应当通过
民事诉讼后,按照
诉讼结果依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