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数名人员共同聚餐饮酒之时,其中一位不幸猝然离世,
首先需进行深入分析其具体死因,从而判断该事故是否由于饮酒过量所引发。
其次,需调查同在餐桌共饮之人员是否存在相应的过失与不当行为,例如强行劝酒等等情况。倘若最终查明死者的死亡的确源自于过度饮酒,并且其他共餐者在某些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责任,那么这些人员确实应当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然而,若经调查发现死亡本身与过度饮酒并无关联,同时其他共餐者并未实施任何严重不当行为或者存在任何过失,那么他们便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
赔偿义务。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