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规定,在未来五年中,涉案银行将无法再为相关人士办理新的银行卡;而对于其他银行来说,则需要依照各自银行的特定条款来执行。
另外,如果某位人士涉及到买卖银行卡或者利用公司名义开设对公账户的罪行,那么银行有权利在接下来的五年内暂停其账户的线下及线上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自动存/取款服务,刷卡消费等),并且禁止其在三年内开启新的银行账户。也就意味着他在这五年里都无法进行在线支付或刷卡购物,也不能通过第三方支付软件与银行卡绑定进行任何结算交易。
2、赫然发现,因涉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被判处
刑事刑罚的人,他们的
银行贷款申请将会受到直接影响。更加准确地说,由于这种罪行的特殊性质,涉案人员此后在一段时间内将会被禁止申请各种形式的贷款以及
信用卡,同时也可能面临着相关金融业务的限制,甚至有可能部分银行在五年内暂停向这些人士提供贷款服务.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