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依照我国现行
刑法中的相关条款,所确立的“
寻衅滋事罪”,其定罪条件要求
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
情节严重或者对公共场所的秩序产生了严重扰乱影响的程度,方可被认定为
犯罪。反之,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相对轻微的寻衅滋事行径,依据法律
法规,仅应视为一般的
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