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离婚协议书中所明确记载的,未被认定为
子女监护权的一方无须对其负责,然而这种情况下,这并不代表他们将无法承担有关子女的
抚养费用。实际上,对于
未成年人来说,在其需要的场合,他们仍然有权通过法律程序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父或母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因此,现任子女
监护人可以选择在
离婚之后,以子女的名义,代表子女提出这方面的诉求。若经过法庭审理和裁决之后,另一方仍未能履行其相关责任和义务,那么现有的监护人可以选择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裁决结果。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