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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条会坐牢吗

关于您询问的刑法第八十二条究竟涉及何种罪责,实际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中所规定的并非是实际罪行,而是申请假释时所必须遵循的相关程序。
其次,我们来探讨一下拘留期限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至于其具体拘留期限如何计算,可参照以下步骤:
首先,通常情况下应该在被拘留者被羁押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检察机关进行批捕审批,而检察机关则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逮捕的决策;
其次,若属于特定情形,拘留期限可适当延长一至四天,检察机关也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对是否许可逮捕作出相应决定;
最后,若是涉及到流窜作案(即跨越市、县级行政区域持续实施犯罪行为,或是在住所地犯案后逃逸到其他市、县级地区继续犯罪行为)、多次作案累犯三次以上)、以及参与团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由两名或多名成员组成),那么审查批准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三十天,但同样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由检察机关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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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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