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户口挂靠",实际上是指将个人户籍资料注册于人才服务中心,从而形成
集体户口的一种方式。
然而,必须要明确指出,户籍并不存在所谓的"挂靠"之说,事实上,只有档案才能确实地被登记在人才服务中心。具体的挂靠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第
一,当高考成绩揭晓后,你所被录取的高等院校将会奉告你需要将户籍迁往该校,如此一来便为你建立了学校方面的集体户口;
第
二,当你从大学毕业后成为
公职人员(如公务员)或者在事业单位供职时,你的户籍应该会自动转至相应的用人单位,这也意味着你成为了单位团体内的成员;
最后,若你选择在非政府机构就业的话,那么你就需要将自己的户籍登记至人才服务中心,如此便可以建立起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
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
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