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想主张精神赔偿,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成的,得满足特定条件,还得按相应程序来。从法律层面看,《民法典》有明确规定,要是因为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这些重大过错导致离婚,那无过错的一方就有权利索要损害赔偿,这里面就包含精神赔偿。打个比方,要是你的伴侣在婚姻里和别人结婚领证或者和他人长期同居,那你作为无过错方就可以提出精神赔偿主张。
在程序上,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如果是协议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里没明确表示放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那么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后,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走的诉讼离婚程序,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就得在离婚诉讼的时候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要是无过错方是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提损害赔偿请求,在离婚后还能另行起诉。要是被告在一审没提,二审才提,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就会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另行起诉。
在这里得提醒大家,主张赔偿可不能空口无凭,得收集好相关证据。像对方重婚的结婚证、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实施家暴的报警记录和伤情鉴定等,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有过错,也能说明自己精神受到了损害。手里有了这些证据,主张赔偿时心里才更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