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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有选择权吗

在两性婚姻关系出现裂痕或破裂时,未成年子女享有支配自身归属权的选择权力,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六岁以上不满八岁的未成年人,其自己的真实意愿是需要被充分尊重和采纳的。无论如何决定夫妻二人间的婚姻关系状况,父母对于其所生育的孩子始终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及保护等法定权利和职责。此外,针对年龄不足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母亲通常为其天然且直接的监护人;当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孩子面临归所问题时,则应由父母双方面对面地进行商讨并最终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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