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政策规定,
未成年人户口无法直接迁至姑母家中,但可选择将户口临时挂靠于此。在此情况下,需要
当事人亲自前往迁入地派出所进行申请,并提供本地区(省、市、自治区)乃至全国范围内的有效挂靠证明文件以及个人的户口本和
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完成
户口迁移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
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
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