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警车超出规定行
车速度但并非在执行紧急任务时,若涉及到违反
交通规则如
闯红灯等行为,应按照一般的公共道路交通
法规加以惩戒。
然而,当警车在
执行公务任务,且已确保了作业环境与驾驶员自身的安全性后,是有权穿越红绿灯路段行驶的。即便在行驶过程中遭到了摄影记录,也会得到相关部门的特别处理而得以删除。对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以及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有权利利用警报器及标志灯具来引导前方行驶路径,同时在
保证作业安全的基础上,不受路途中限速规定、行车方向、行驶速度以及红绿灯的强制规定约束,任何其他车辆及行人必须主动避让以保障其优先通过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