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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以分手后要回吗

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的巨额馈赠例如彩礼、房地产、汽车以及订婚礼戒等珍贵物品,如果在赠与行为发生时,所附加的婚姻关系并未正式成立,那么这个赠与则尚未生效;在此情况下,如果双方最终选择分道扬镳,那这些馈赠就应该被全数返还给赠与人。对于那些相对较小但是没有附加任何条件的馈赠财物,即使在分手之后也无需进行返还款项的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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