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类案件的私下解决方案是不可取的,值得注意的是,若在此类
强奸案件中,情节较为轻微且可能引发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处罚的话,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若能予以真诚深刻的悔过之意,且
被害人亦自愿选择和解,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双方
当事人均有权对此类事件进行和解协商。对于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部门同样具有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
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
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
民间纠纷引起,涉嫌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
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
刑罚的;
(二)除
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
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