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如何界定侵占罪

如何界定侵占罪

侵占罪的确立特征如下所示:
首先,该犯罪的侵害对象为他人所有之财产所有权;
其次,其在客观方面的具体展现形式包括将由自己受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失物或隐藏物非法占有据为己有,并且数额达到了较大标准,同时,犯罪嫌疑人也拒绝归还原主;
再次,该犯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的群体;
最后,在主观心态上,必须明确表示有意为之。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8-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