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设定如下所述:
首先,被告必须明确知晓财物系他人所有;
其次,该财物需是他人遗失之物、他人私下隐秘埋藏之物或是历经合法手续而委任被告进行妥善保管的物品;
再次,被告所侵占的财物价值须达到一定程度,即“
数额较大”的规定;
最后,被告必须面临拒不归还他人财物的行为。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