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界定
故意伤害案件中的
自首问题,应当遵循以下标准进行:
首先,在实施
犯罪之后,必须主动将自己归案接受调查;
其次,有义务向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如实陈述其
故意伤害他人的
犯罪事实。事实上,自首这一概念包含了两个独特的构成要素:
首先,
自动投案是构成自首的基本前提,而一旦犯人选择投案,就必须如实供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然而,即使犯人选择投案,但若在后续的调查过程中未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那么同样无法被视为自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
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