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退货已获得成功且
消费者已经收到了货物的情况下,并不意味着不退回相关物品便一定会引发
诉讼事件。
然而,此处需要明确的是,消费者在办理退货业务之时必须将所购商品及其所有配件以及附赠礼品等一并归还至商家手中。若未能如期归还,则此种行为可视为
不当得利,商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
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