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赌场罪的
量刑准则明确指出:
第一类情况是,对于那些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经常聚集大量人群进行赌博活动或以赌博为主要职业的
行为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处以相应金额的
罚金。
其次,对于那些擅自开设合法棋牌游戏等场所,但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定实行登记管理,视情节轻重给予
处罚,包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相应金额的罚金;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金额的罚金。
最后,对于那些组织公民参与国内外赌博活动,且
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严重情节的行为人,将依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