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遗忘物侵占罪的条件都有什么

遗忘物侵占罪的条件都有什么

侵吞罪中所涉及之遗忘物,须满足以下特定条件:即该物品被财物所有者或占有者因疏忽之事由遗弃于某场所之内。若确已构成侵吞罪行,通常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严厉惩戒。所谓侵吞罪,系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将代为保管之他人财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擅自据为已有,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且拒绝归还原主的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8-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