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是复合型的复杂客体,即既有公民个人合法持有的
财产权益,也包括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权。在此前提下,若
犯罪分子成功实施了抢夺财物或对受害者造成了
轻伤及以上程度的身体伤害,则无论其实际获取到财物与否,都将被认定为抢劫罪的既遂形态;反之,如果犯罪分子未能成功地劫取任何财物,同时也没有给
受害人带来任何形式的
人身伤害,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抢劫罪的未遂形态。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