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有效
遗嘱的有效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必备的条件:
首先,
立遗嘱者应当具备完备的
民事行为能力。若立遗嘱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受到民事行为能力限制的人士,其所制定的遗嘱将自动被视为无效;
其次,遗嘱撰写需完整地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若遗嘱人在做出决定时受到外界压力或
欺诈诱导,该份遗嘱将被判定为无效;
最后,遗嘱不应被恶意
伪造或篡改。任何发现被伪造或篡改的遗嘱都将被视作无效。遗嘱作为公民的一种私人权利行使,反映出了他们对于
个人财产行使自由分配的权力。被
继承人和继承人同样拥有处理自己资产和遗产的权力,并可利用遗嘱的形式规范自己的财产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