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中,相关规定可能因地而异。
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每个
家庭成员仅能拥有一块宅基地。若您已步入婚姻殿堂,且与双亲异地
分居,也各自独立设户,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即视为新成立的一户人家,理应享有所需的
宅基地使用权。当然,此标准只是基于法律层面的解读,具体实施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土地政策进行综合考量。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父母曾经共同建造过两处房产,若是具备相应的
房产证件,则以证件上的所有人为准,该房产便归属于其名下。反之,若
无房产证明,那么这两套房产便是由他们亲手打造,自然也就成为了他们的
私人财产。
《
集体土地房屋
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