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未经授权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相关医疗工作;
2.个人未持有《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设医疗服务机构;
3.在其已被国家
法律强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继续进行医疗活动;
4.无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非家庭接生范围内的
农村医疗卫生工作;
5.家庭接生员在其职责之外,进行其他医疗行为。
《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造成就诊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