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法律领域,若涉及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
犯罪行为,且三个及以上的人形成稳定的、以
共同犯罪为主要目的的组合关系,即被视为
犯罪集团这个特定概念。
因此,从实践操作角度来看,无论是两个还是更多数量的人,只要他们预先策划并共同实施了
盗窃行为,即可被认定为是一起团伙性质的盗窃案件。同时,我们需要明确,犯罪集团是指由三个或者更多的人为了实施一次或者多次
犯罪活动,经过事先的谋划和协商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这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