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环节如下:
首先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其次是向相关部门提交所需资料,紧接着便是领取
营业执照以及刻制公章等手续,至此便可顺利完成公司的注册工作并开展商业运营活动;
然而,若想使公司能够真正步入正轨并展开正常的业务运作,仍需完成以下几个重要步骤:
首先是在各大银行开设账户,
然后是向税务机关进行报备,接着是申请税控设备及发票,
最后则是为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
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经营范围。
第八条
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联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
第九条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
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
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
第十条
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
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