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虽未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范畴,然而若触犯了治安法,将有可能面临
行政拘留的惩处。关于我国的法律体系,行政拘留与所谓的“
保释”并非同一概念。唯有当嫌疑人因涉嫌
刑事犯罪而被
刑事拘留或
逮捕时,方能启动
取保候审程序。
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条款,对于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行为人如有异议,可依法提出
行政复议或
行政诉讼。在此情况下,行为人有权向公安机关申请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若经公安机关批准且按照规定提供
担保,则可暂时停止执行。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通常情况下可免除行政拘留。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申请暂缓执行
拘留。律师的介入不仅有助于争取对方的谅解,还有助于为
当事人争取到公安机关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