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证人有义务监督被保证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和管理制度。如若发现被保证人存在违规
违法行为,保证人须立即上报给执行机关进行处理。基于实际案情,倘若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
拘押期内逃跑并藏匿起来,且保证人与其共谋实施帮逃行动或明知道被告人躲藏地点却故意隐瞒不报,那么保证人将按照
刑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如果该被告人同时还是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那么保证人还需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但
赔偿金额仅限于保证人在
保证之前,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
诉讼请求数额。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我们需要明确的是,
缓刑,全称为
刑罚的
暂缓执行,它是指对于那些触犯了
刑事法律,经法定程序认定已构成
犯罪、应受
刑罚处罚的
行为人,先宣告其有罪,但暂时不执行所
判刑罚。值得注意的是,缓刑并不涉及到
担保人的问题,而是根据
犯罪情节来决定是否适用。在
强制措施中,规定担保人的主要是取保候审,这就要求被告人必须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
保证金才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