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是指未获得医生执业资质却仍实施诊疗活动的行为,具体包括在
医疗机构内部及未经批准擅自开设诊所开展诊疗服务等形式。
然而,已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但未申领到开业许可证方可执业的情况,则排除了在本节所议论的涉嫌非法行医之范畴。对于那些缺乏医生执业资格的个人,若非法从事医疗活动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附加
罚金;倘若产生了对患者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的后果,其
刑罚将会进一步加重。
《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