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遗产公平分配原则如下:在同一排列顺位上的所有
继承人应享有同等的
继承权。具体而言,居民的合法配偶、
直系血亲和父母皆被视为
遗产继承的首要法律依据,在相同顺位的继承人中他们对于遗产的
继承比例应当保持均衡。对于那些生活条件较为艰难且
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对其分配与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特别关照并酌情调增其所拥有的权益占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