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目前所在路段明确规定禁止倒车,那么若后续车辆撞至其前方便是驾驶员本身的过错,例如若道路其他行人均在严格遵守
交通规则正常行驶,车主却在此时选择倒车,即便该情况沦为
追尾事故,然仍需由
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其次,如驾驶员倒车过程中发现对方同样有违规操作,但因自身倒车引发事故,驾驶员将承担
主要责任,而对方则需承担次要责任或承担相当程度的责任。
最后,若驾驶员于正常行车状态下倒车且该路段确实允许倒车,驾驶员并无任何
违章行为时,若后车突然撞击导致事故发生,尽管乍看之下双方均属于正常行驶,但仍需交由警方介入现场勘查及认定责任归属。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