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妻子背负超出承受能力范围的网络贷款并已
逾期的困境,首先,我们有必要坚决保持冷静沉着。切忌为情绪所左右而做出错误决策,这只会使原本棘手的问题变得更为错综复杂。接下来,我们必须与配偶进行深度交流,探究出她不向我们透露
债务详情背后的真实缘由以及逾期未偿还借款的深层原因。也许妻子正处于生活重压或财政困窘的阶段,亦或是由于其他种种潜在因素。因此,我们应尽可能去理解她当前的处境,以此作为解决问题的起点,携手并进,共同探寻行之有效的对策策略。
再者,我们务必尽早与贷款机构建立有效联系,全面了解各项贷款细节及逾期状况处理方法。鉴于部分贷款机构可能会采取较为激进的追偿手段,例如电话催缴乃至登门拜访等,我们需积极寻求与他们的沟通协商途径,以便能延期还款或制定适合实际的还款方案。除此之外,我们也可寻求专业法律支援,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
借款人损失的,应当
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